2.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一条第2点修改为(2)变压器要求:2460KVA(其中招标方提供800KVA箱变1台,其它新增800KVA箱变1台、400KVA箱变1台、315KVA箱变4台由中标方提供),变压器采用铜芯且要符合国标。
3.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一条第3点修改为(3)所有设备(包括充电桩,箱变,充电枪等)零部件要求:除必须或只能使用的国外进口的零部件外,其它零部件都应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方便采购、高质量的零部件。
4.第三章-采购需求-具体技术要求清单中-直流充电终端,42台。增加备注不限单枪或双枪终端。
5.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功能要求-充电模式和连接方式修改为:充电机应允许实现扫码、刷卡、车牌号智能识别、预约充电、远程操控充电等充电模式。充电接口应尽可能满足市场上所有电动车的快充连接(包括但不限于GB/T20234.1-2015和GB/T20234.3-2015的规定)。
6.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功能要求-开关矩阵配置修改为:功率分配单元的设计采用投标厂家最先进实用的实现方式。
7.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集中管控功能中-充电机支持区域组网实现集群控制和管理功能,根据用电负荷需求和配电能力,进行动态负荷调度或设定固定负荷上限,实时调控充电终端功率输出,满足充电需求。此项内容删除。
8.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功能要求-充电策略修改为:当只有1辆车在充电时,充电机所有充电模块最大限度满足车辆需求,第2辆车来到时功率自动进行均分,充电机最大输出功率平均分配给这2辆车,当第3辆车来到时,充电机最大输出功率平均分配给这3辆车,以此类推(比如240KW充电机,1辆车时,充电机最大输出功率为240KW;2辆车同时充电时,各120KW;3辆车同时充电,各80KW;4辆车同时充电,各60KW。)
9.评分标准修改为下表:
序号 | 评议内容 | 分值 | 检查标准 | |
1 |
商 务 评 议 27分 | 资质体系 | 3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45001),缺少一个证书的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人员配置 | 2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项目组成成员中具有国家电网或中电联认可的充电桩(站)技术工程师。每具有一位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近12个月中任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
类似业绩 | 10分 | 近3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程商具有单个合同额大于或等于350万元的充电设备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信用情况 | 11分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和表现出的管理能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3A”资信等级证书。满足要求得3分 ,其它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2)为保证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在签订合同后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第三方企业征信备案机构出具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满足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支持线上平台查验。) 3)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为招标人所提供使用的充电服务手机APP正常运营3年以上,同时须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不存在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违规使用个人信息等行为,从未被工信部相关部门通报。须对以上做出承诺,格式自拟,满足得5分(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按法律进行处理) | ||
充电设备财产险 | 1分 | 投标人拟提供的充电设备已购买保险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投保证书或承诺书。 | ||
技术 评 议43分 | 重要技术参数 | 11分 | 充电设备制造商技术能力: 1)直流充电设备电压范围:满足基本技术要求输出电压200V~750V;恒功率范围300V~750V得1分。优于输出电压基本要求且满足50-1000V,加1分;同时优于恒功率电压基本要求且满足300-1000V,加1分,本小项满分3分。 2)投标人具备直流充电模块自研能力,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直流充电模块检验报告,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本小项满分2分。 3)待机损耗:满足基本技术要求,得1分。优于且满足待机功耗小于 50W,得2分。本小项满分 2分。 4)稳压精度符合国标得分2分。 5)稳流精度:满足基本技术要求,得1分,优于且满足稳流精度≤士0.2%,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以上性能参数均需提供具备 CNAS 或 CMA 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测评机构提供的 240kW 及以上的直流充电机测试报告证明,否则不得分。 | |
2 | 方案设计 | 8分 | 根据投标人对整体设计方案的合规性、先进性、安全性、实用性、灵活性;施工方案的安装方案合理,安装程序详细,进度保障措施完善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针对性强得8-6分,合理可行得5-3分,一般的得2-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平台支持能力 |
6分 | 投标人所使用的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包含充电桩日常运营管理、用户管理、财务管理、安全合规管理、服务管理、报表分析等模块,每据供一个模块的设计图或截图的,得1分,最多得 6 分。 | ||
6分 | 1)投标人提供的充电运营管理平台能够支撑单站,区域、城市的充电运营管理,满足的得 2 分。 2)投标人提供的充电运营管理平台支持不少于 40种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花呗、银行卡等),满足的得2分。 3)投标人提供的充电运营管理平台的充电APP 支持验证码、账号密码、微信、支付宝、QQ平台、APPLE 账户登陆,满足的得2分。 注:以上需提供具备CMA、ILAC-MRA、CNAS 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不提供不得分。 | |||
安全防护平台及主动防护 | 2分 | 1. 投标人提供的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具备安全防护能力,可保证车辆在充电过程中的安全,满足的得1分; 2. 具备主动防护功能,可保证车辆在充电过程中的安全,满足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第二方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具备 CMA 或CNAS 认证标识),不提供不得分。 | ||
大数据平台系统 | 1分 | 投标人提供的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可支撑存储大于2万充电桩数据、10万新能源车数据、100万用户数据,满足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日第三方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具备CMA 或 CNAS 认证标识),不提供不得分。 | ||
本地充电 | 1分 | 为保证充电的稳定性,充电设备须具备本地充电功能,在不连接网络时,可通过设备屏幕/刷卡启动充申。提供具备 作或 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直流充电机(240kW及以上)的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加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过程升级 | 1分 | 为保证运维售后的及时和效率,充电设备须具备远程升级功能。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直流充电机(240kW 及以上)的检验报告,提供加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负荷约束 | 1分 | 充电机能够根据用电负荷需求和配电能力,灵活控制充电功率,确保用电需求和配电安全的情况下,满足充电需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直流充由机(240kW及以上)的松验报告,提供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电表校验异常 | 1分 | 当充电设备的电中提供具容CM2401W 及以上) 表校验发生异常时,充电机应能进行告融,投标文件成CNAS 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直流充电机)的检验报告,提供加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售后服务人员 | 3分 |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机构人员名单中,每有 1 人拥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可得 0.5分,满分1分。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机构人员名单中,每有 1人拥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可得0.5分,满分2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和近12个月期间任意1个月由上述人员所在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
平台终身免费运维升级 | 2分 | 提供平台终身免费运维升级服务得2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
3 | 价 格 评 议 30分 | 价格分 | 30分 | (1)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 得分=30-投标报价偏差率×100×0.5。 (2)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 (3)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 得分=30-投标报价偏差率×100×1。 注: 1.评标基准价: ①投标人小于 5 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价的平均值 ②投标人大于或等于 5 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值与去掉一个最低值,取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2.偏差率: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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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1日